1)按原理可分為光學檢測器(如紫外、熒光、示差折光、蒸發光散射)、熱學檢測器(如吸附熱)、電化學檢測器(如譜、庫侖、安培)、電學檢測器(電導、介電常數、壓電石英頻率)、放射性檢測器(閃爍計數、電子捕獲、氦離子化)以及氫火焰離子化檢測器。
2)按測量性質可分為通用型和專屬型(又稱選擇性)。通用型檢測器測量的是般物質均具有的性質,它對溶劑和溶質組分均有反應,如示差折光、蒸發光散射檢測器。通用型的靈敏度般比專屬型的低。專屬型檢測器只能檢測某些組分的某性質,如紫外、熒光檢測器,它們只對有紫外吸收或熒光發射的組分有響應。
3)按檢測方式分為濃度型和質量型。濃度型檢測器的響應與流動相中組分的濃度有關,質量型檢測器的響應與單位時間內通過檢測器的組分的量有關。
4)檢測器還可分為破壞樣品和不破壞樣品的兩種。